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市分行平镇高速路收款押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自2021年01月13 日至2021年01 月 19 日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投标人报名不足 3 家,现依照采购人采购方案组织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市分行平镇高速路收款押运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市分行平镇高速路收款押运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YMD-20191364F-6
三、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行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路西段
联系人:贾若
联系电话:0915-31999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
联系人:丁毅力
联系电话:0915-3527511/1869056714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市分行平镇高速路收款押运项目(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六、项目性质:单位自筹
七、项目采购预算:56万元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武装押运业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护卫能力。
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武装押运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鲜章)(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发售时间:自2021年01月21 日至2021年01 月 27 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高新区学府路公园天街307#、308#四楼)
3. 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安机关颁发的武装押运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学府路公园天街307#308#4层)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 月 10 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 02 月 10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安康高新区学府路公园天街307#、308#四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及各界导报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丁毅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527511/18690567145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