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在京生产场地后备电源应急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及预算
为做好重点保障时期以及上级变电站检、维修期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在京生产场地电力运行保障工作,确保上级变电站供电异常时后备电源对生产场地电力系统的及时、有效供电,现需采购后备电源应急服务。项目预算为6.3万元。
注: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本项目的预算费用,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采购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在京生产场地后备电源应急服务,租用200KVA机组,服务9次,合同有效期3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括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品。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六)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七)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八)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①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② 须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所选用车载式柴油发电机的实际应用案例,提供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指合同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项目规模描述页,并提供用户方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手机 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
采购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72号院
(四)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五)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72号院
邮 编: 100071
项目联系人: 崔琦
电 话:010-6370061
电子邮件:datacenter2020@163.com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