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1年度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1年度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HQGK20210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单价(元/件) |
1 |
淄川区快递包裹投递业务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以下至少一项:物流、配送、人力资源外包,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产规模、管理能力、业务技术、设备车辆、经验水平、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发票; 4、具有规范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基本制度,具备较为成熟的管理能力。提供的外包人员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应具备机动车驾驶证D证资格,符合服务所在地政府政策; 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9 |
2 |
张店区快递包裹投递业务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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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博山区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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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淄区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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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村区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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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桓台县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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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青县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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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沂源县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 |
1.09 |
注: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招标,可兼投兼中。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1年1月15日8:30至2021年1月21日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汇美弘域六层6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汇美弘域六层616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汇美弘域六层616室)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汇美弘域六层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3583306447 0533-2761298
邮 箱:sdhqxm@126.com
八、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
(7)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附后)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4日
发布人: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