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和地方出台多项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新制度,丰富发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关于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安排。各地邮政企业应当立足新发展阶段,在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运用有关法规政策,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在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邮政基础设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邮需求,国家大力推动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快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提出: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要求,推进快递服务站、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各地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强化邮政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第八条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和快件处理场所、快递园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土地提供支持,并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重点扶持农村牧区邮政、快递设施建设。”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项目内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明确将“邮件快递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小区长期闲置、废弃的信报箱,可进行拆除或更新。结合入口门卫室和物管在围墙边、绿化边角等地方设置快递货架,或者结合共享型智能信报箱设置智慧快递系统设施。邮政企业应运用好上述政策,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推动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智能快递系统、便民服务站点的建设。
服务农村电商。2020年,中央和地方继续大力推进邮政企业服务农村电商。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依托新农村建设,加强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等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要求,充分利用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快递物流等基层站点资源,构建联动协同机制,完善区县、镇乡、村社三级物流体系。
绿色邮政发展。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邮政普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和地方在要求邮政绿色发展的同时,也给予了必要的支持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提出:“对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研究将绿色、可循环快递包装生产和规模化应用企业列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在债券发行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快递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落实现有税收政策。”这一政策对邮政企业也同样适用。《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第六条规定:“鼓励邮政、快递企业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或者利用垃圾分类设施引导收件人配合包装材料的分类回收以及循环使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7号)明确:支持寄递企业统筹运用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和绿色递送,加快新能源快递车辆推广,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各地邮政企业要积极作为,多措并举,促使上述政策红利惠及邮政普遍服务,并切实落地实施。
邮件运递便利。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邮件(快件)投递遇到的问题,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指出:完善物流快递业相关防控措施,允许快递人员进入社区(村)配送。部分地方以此为契机,出台政策措施解决邮件投递“最后一公里”的难点。济南市邮政管理局、住建局出台《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邮政快递投递服务的意见》(济邮管〔2020〕22号)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遵守邮政、快递相关法规规定,为邮政快递企业人员出入小区、单元、楼栋投递邮(快)件提供便利,不得无故阻挠其正常履职行为。2020年4月,安徽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总指挥部印发的《关于我省部分免收车辆通行费座谈会纪要》还明确,对邮政普遍服务运邮车辆继续执行免收通行费的政策。
(作者系中国快递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