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局生产用车零配件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2021-01-13来源:中国邮政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局生产用车零配件供应商入围,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nmyz2021gkzb001 

  2.2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局生产用车零配件供应商入围

  2.3资金来源:本项目为预算内项目,资金由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局承担100%。

  2.4招标内容:为保障邮运车辆的运输安全,呼和浩特中心局需要采购生产用车配件入围供应商,明确了四种主要车型(东风天龙28台、东风天锦2台、重汽汕德卡15台、欧曼车10台)。 

  2.5本项目拟入围2家供应商。

  2.6 服务期限:签订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4.投标人证照合法、齐全、有效,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3.6.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配件均为原厂配件,提供承诺函,四种主要车型(东风天龙28台、东风天锦2台、重汽汕德卡15台、欧曼车10台);

  3.7.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20日,每工作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下午 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合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可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

  购买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建行包头青山支行

  帐  号:15001716677059666666

  户  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投标报名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以下顺序准备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或不合格,招标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4)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息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6)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合同业绩一份,每份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投标时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7)投标人提供的配件需为原厂配件,四种主要车型(东风天龙28台、东风天锦2台、重汽汕德卡15台、欧曼车10台);

  (8)投标人承诺书:针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3.2 项、3.5项、3.6项、3.9项、3.10项”做出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00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如果递交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以招标文件内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00

  7.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0471-6983034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

  联 系 人:朱昊

  电话: 0471-6676523、6676707

  电子邮件:nmgzyxt@163.com

  

   

  附件1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全称:

 

  报名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电话:

  (保证电话畅通)

 

  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

  一、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如因投标单位填写信息有误导致其投标失败的任何后果及损失投标单位自负。

  二、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及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并付款后告知项目负责人,否则因未及时办理并告知项目负责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任何后果及损失投标单位自负。

  三、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另外标书费缴纳后出现以下情况不予退还:

  1.投标单位在报名成功即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弃标。

  2.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3.开标后因投标单位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导致废标情况。

  4.投标单位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

  5.开标后,因投标人导致招标失败。

  以上内容投标单位已明确表示理解!                                         

  投标单位授权人代表或法人:(签字)

  获取我公司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请扫描二维码: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截图参照)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流程

  第1步:打开系统首页。

  第2步:空白处输入投标人名称并点击“查询”。

  第3步:点击选择投标人名称

  第4步:选择“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取当前页面,显示“暂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可报名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截图流程

  第1步:打开系统首页。

  第2步:下图搜索栏输入投标人名称并点击“查询”。

  第3步:信用类型选择“失信被执行人”。

  第3步:信用类型选择“失信被执行人”。

  第4步:截取当前页面,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即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