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QCZ2021-011527001
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录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的委托,对青岛分公司2021年度员工体检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CZ2021-011527001
2.项目名称:青岛分公司2021年度员工体检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
男士体检套餐、女士体检套餐限价335元/人,妇女专项体检项目限价125.89元/人,男/女体检套餐合计2740人、妇女专项体检项目1035人,总计预算105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具有组织1000人以上大规模体检的能力;
(4)投标人具有专门、独立的体检区域;
(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21年01月06日起至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16室;
6.3方式:联系代理机构报名;
6.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7.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第一开标室。
8.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
8.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第一开标室。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
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16层
电子信箱:qdcgzb0532@163.com
联 系 人:付志强
电 话:18661690553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802530200440066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青岛分公司2021年度员工体检采购项目 |
4 |
分包情况 |
本项目不分包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8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1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6点前 □踏勘现场时间次日15点前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 |
1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14 |
投标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
15 |
投标报价的次数 |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本服务项目三项内容的单人报价和合计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限价,超过任意一项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
16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1.形式:现金或电汇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2021年01月15日16:00前(以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为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开户银行: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2530200440066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17 |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
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胶装成一册。 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 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 |
18 |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19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3.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 |
20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包二个密封件,分别是:投标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对于投多个包的投标人,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2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第1开标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
2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第1开标室。 |
23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共5人及以上单数 |
2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2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确定一个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包选择一家中标人 |
2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
27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27.1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
27.2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不允许 □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1 |
营业执照 |
原件 ?复印件 |
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原件 ?复印件 |
3 |
具有组织1000人以上大规模体检的能力和具有专门、独立的体检区域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原件 ?复印件 |
4 |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 □复印件 |
5 |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 ?复印件 |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4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一)男士体检套餐 |
1) 一般检查:血压、脉搏、身高、体重 |
2) 眼科: 眼科 眼底 |
3) 内科检查: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腹部及其它 |
4) 血细胞检查24项 |
5) 尿常规(尿11项) |
6) 肝功能两项 |
7) 谷丙转氨酶(ALT) 谷草转氨酶(AST) 谷草/谷丙(AST/ALT) |
8) 肾功能3项:尿素氮 肌酐 血尿酸 |
9) 尿素氮 肌酐 |
10) 血尿酸 |
11) 血脂2项:总胆固醇 甘油三脂(TG) |
12) 餐前血糖 |
13) 腹部彩超(肝、胆、胰、脾) |
14) 泌尿系彩超(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 |
15) 心电图(十二导联) |
16) 胸部正位片 |
(二)女士体检套餐 |
1) 一般检查:血压、脉搏、身高、体重 |
2) 眼科: 眼科 眼底 |
3) 内科检查: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腹部及其它 |
4) 血细胞检查24项 |
5) 尿常规(尿11项) |
6) 肝功能两项 |
7) 谷丙转氨酶(ALT) 谷草转氨酶(AST) 谷草/谷丙(AST/ALT) |
8) 肾功能3项:尿素氮 肌酐 血尿酸 |
9) 尿素氮 肌酐 |
10) 血尿酸 |
11) 血脂2项:总胆固醇 甘油三脂(TG) |
12) 餐前血糖 |
13) 腹部彩超(肝、胆、胰、脾) |
14) 泌尿系彩超(双肾、输尿管、) |
15) 妇科彩超(子宫、附件、膀胱) |
16) 心电图(十二导联) |
17) 胸部正位片 |
(三)妇科专项体检项目 |
1) 乳腺彩超 |
2) 妇科常规 |
3) 宫颈LCT |
(四)体检结论要求 |
中标人应在体检结束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体检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个人体检报告、各分项统计报告和总体统计报告,疾患名单和疾病汇总分析。(体检报告须进行密封) |
(五)体检数量 |
男/女体检套餐合计2740人,妇女专项体检项目1035人。 |
★3.商务条件
3.1服务地点
青岛市内五区、体检地点固定。
3.2付款方式
按照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执行。
3.3体检时间(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2021年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集中体检。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当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项 目 |
分数 |
|
投标报价 |
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50。 |
标书完整性 |
5 |
标书编制完整、规范、无错漏,得5分;规范程度有欠缺或存在错漏项的,视其严重性减0.5分-2分,最低得0分。 |
同类业绩 |
6 |
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份得3分,最高6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服务能力 |
20 |
1、质评标准-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卫生部(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根据体检设备数量、品牌、成新率进行综合评审: (1)国际知名品牌设备占比较高得3分;国际一般品牌及国产品牌设备占比较高得2分; (2)新旧程度(5年内新机器占比90%以上得2分,90%以下得1分) (提供相关体检设备采购合同,否则不得分) |
||
3、医生资质:副高以上主任20个以上10分,15-19个5分,15个及以下2分。(提供证件及出勤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服务场所 |
3 |
体检环境舒适,有男女分区,有电子排检减少等待时间,附图片展示,得0-2分。 |
是否能提供专场服务,日服务人次150人及以上,得1分。(提供针对本项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
服务方案 |
9 |
整体服务方案详尽完备的,得3-1分; 服务流程合理、管理措施完备的,得3-1分; 管理科学、服务制度完备的,得3-1分。 |
数据分析 |
2 |
可否出具团检报告及大数据分析(附同类型案例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得2分。 |
企业平台定制服务 |
5 |
电子化专属企业平台定制(附同类型案例复印件):进行预约、实时进度管理等其他辅助性服务,有5分,无0分 |
合计 |
100 |
(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若有)
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
9.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评标、定标;
(8)签订合同、合同条款;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2.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0.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0.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澄清文件或修改内容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48小时内将澄清文件或修改内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招标人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上两部分胶装成一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
11.3商务部分
11.3.1投标函;
11.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5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1.3.8诚信承诺书;
11.3.9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10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技术部分
11.4.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4.2企业管理制度、服务方案、服务时限及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11.4.3应急服务措施;
11.4.4服务响应表;
11.4.5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6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4.7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
11.5.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标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12.8唱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3.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5.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
1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7.1.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7.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7.2.2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经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损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
1.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标和唱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3.4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5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5.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5.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3.5.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5.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6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6.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6.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6.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6.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6.6编写评标报告;
3.6.7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6.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6.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4.评标程序
4.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5.评标
5.1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4技术和商务评审
5.4.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服务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
5.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5.4.3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5.4.4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6.澄清有关问题
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7.定标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当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7.4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7.5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经济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8.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3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3日。
8.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8.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9.2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9.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9.4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9.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7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9.8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9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投标文件的;
9.1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的;
9.1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9.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10.废标
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入围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入围数量)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入围数量)的;
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0.2废标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八章签订合同、合同条款
1.签订合同
1.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确定其入围资格,招标人有项目时,依据具体项目情况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3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服务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考核、评价与评级管理
3.1招标人对中标单位执行考核评价制度,实行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动态考核与年度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按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评价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级管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调级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3.2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终止其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参与公开招标形式外采购项目交易资格两年: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活动的;
(三)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和询价小组成员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或不履行合同;
(五)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六)无故不能按期如数供货或提供服务而造成损失的;
(七)进入法院破产程序或存在其他经营异常情形的;
(八)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严重违法情形的;
(九)被有关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3.3其它相关规定另行约定。
4.合同条款: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年月日
商务文件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情况介绍;
8、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6);
9、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10、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11、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附件1:
投标函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代理机构):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报价 |
小写: |
大写: |
||
3 |
备注 |
注:为方便唱标,请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20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
单价(元) |
数量(人) |
||
2 |
男士体检套餐 |
||
3 |
女士体检套餐 |
||
4 |
妇科专项体检项目 |
||
4 |
合计报价 |
小写: |
|
大写: |
|||
5 |
备注 |
注:本表请附到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之后即可。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20 年 月 日
附件6: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7:
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经济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禁止参与招标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年月日
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企业管理制度、服务方案、服务时限及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应急服务措施;
5、项目小组人员安排(见附件8);
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8:
项目小组人员安排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
姓名 |
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工作范围 |
备注 |
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9: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 包 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月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月日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