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金华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0-322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及所辖县(市)分公司2020年—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主要内容为邮政投递用车辆、邮件运输用车辆、邮政行政用车辆提供维护维修、施救抢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同时,维修单位有义务在相应行政区域内提供应急施救)、故障测试及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1.2、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采购金额24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标段名称 |
入围家数 |
年预估采购金额 |
车辆集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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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金华市鞋塘大货车维修定点服务 |
1-2家 |
24万 |
金义都市新区希望路518号 |
注: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1.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1.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耗材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结算价(含税)=工时费*工时定额+材料费+材料管理费。(注:材料管理以材料实际购进价(以进货发票或厂方材料出厂价为基准或送修方认为有利于材料价格鉴定的其他方法,参考金华汽配市场当月行情的价格)为基准报出定点维修所能给予采购人的收取比率);
1.5车辆概况(详见附件)(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招标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
1.6服务范围: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2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2.3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6 投标人必须是三类及以上维修企业;
2.2.7 投标人必须在所投合同包对应行政区范围内有服务点;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596796400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8楼会议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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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陈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905795689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
电 话:199057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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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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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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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