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金华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0-322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及所辖县(市)分公司2020年—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主要内容为邮政投递用车辆、邮件运输用车辆、邮政行政用车辆提供维护维修、施救抢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同时,维修单位有义务在相应行政区域内提供应急施救)、故障测试及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具体清单如下:
1.2、共计3个合同包,预估采购金额7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 |
标段名称 |
入围家数 |
年预估采购金额 |
车辆集散地 |
三 |
永康市邮政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2家 |
45万 |
永康市九铃西路3090号 |
四 |
永康市邮政大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家 |
15万 |
永康市九州西路888号 |
八 |
浦江邮政柴油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家 |
10万 |
浦江县东山路81号 |
注: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1.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1.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耗材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结算价(含税)=工时费*工时定额+材料费+材料管理费。(注:材料管理以材料实际购进价(以进货发票或厂方材料出厂价为基准或送修方认为有利于材料价格鉴定的其他方法,参考金华汽配市场当月行情的价格)为基准报出定点维修所能给予采购人的收取比率);
1.5车辆概况(详见附件)(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采购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
1.6服务范围: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