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杭州速递报关行及海关查验场地空调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POST-202008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采购金额30万元,需求如下:
机种 |
数量(台) |
规格参数 |
多联式 室外机 |
1 |
制冷量:61.5KW,制热量:69KW,制冷功率:17.77KW,制热功率:17.01KW |
1 |
制冷量:78.5KW,制热量:87.5KW,制冷功率:20.56KW,制热功率:21.1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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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式内机 |
1 |
制冷量:2.8KW,制热量:3.2KW,功率:0.08KW |
1 |
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功率:0.08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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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功率:0.08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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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功率:0.08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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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冷量:6.3KW,制热量:7.0KW,功率:0.08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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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冷量:8.0KW,制热量:9.0KW,功率:0.1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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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冷量:11.2KW,制热量:12.5KW,功率:0.19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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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冷量:12.5KW,制热量:14.0KW,功率:0.19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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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线控器 |
26 |
(1) 本项目已经完成变频多联空调系统的设计,并已确定室内机的数量、型式、布置方式和冷热量要求,投标人不得对室内机的数量和布置方式进行改变、冷热量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将导致废标。
*(2)冷媒要求必须采用R410A,否则作废标处理。
(3)所有设备的风口及风管等配件均包含在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项目地址:杭州市泰安路135号。
(3)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配件材料费、运输和运输保险费、卸货费、安装、调试费及必要配件费、试运行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空调系统设备制造商或空调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制造商投标的,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外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3)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且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且其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必须符合本项第(2)条要求;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4)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的成功案例;
(6)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在工程所在地的市域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2020 年 12 月 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还需制造商授权书原件)、被介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30 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12 月30 日上午09:00-09:3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1016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
联系人:金晶
电 话:0571-8718223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联系人: 周俊其
电 话:1538236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