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0年嘉宝仓配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21来源:中国邮政网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0年嘉宝仓配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0-3223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内容包括仓储服务、第三方快递及快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0年嘉宝仓配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预估采购标的额为488万元(含税),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服务内容

  预估量

  报价要求(折扣率)

  评分权重

  预估采购金额

  服务期

  合同包一

  仓储服务

  B2B、B2C业务量260万单/年;B2C退货率约为5%

  ≤100%

  53%

  260万元/年

  一年

  第三方快递、第三方快运

  ≤100%

  47%

  228万元/年

 

  注:详细服务内容及单价见附件1、2。

  (1)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1.2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1.3服务地点:浙江嘉宝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瓦窑头天马线北500米)

  1.4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机械费、设施设备费、材料费(含损耗)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5场地作业时间:9:00开始至处理完,处理高峰期在10:00-13:00,、15:00-19:00(除大促期间)。

  1.6★最高限价:详见1.1“报价要求”内容。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3、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仓储、物流的相应内容;
2.4、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5、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报名并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14时30分
4.2 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4.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4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样品:无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钱工 邮    编:310000
电  话:13605799099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8969114900、19905711715
邮箱: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0 年 12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