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0年城北、城东、后宅前置集包点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12-1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0年城北、城东、后宅前置集包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POST-FW-20048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支撑业务发展,缩短邮件全程传递时限,提升邮政品牌形象,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0年城北、城东、后宅3个前置集包点的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2.1本项目共计3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800万元。

  合同包

  采购内容

  业务量区间(单位:件/天)

  ★最高限价单价(元/件,含税)

  权重

  合同期限

  技术要求

  确定中标人数量

  采购预算(含税)

  1

  城北前置集包站点需新招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10万以下

  0.2081

  10%

  1年

  1)前置集包点需满足每小时2.5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

  1家

  700万元

  10-20(含)万

  0.1880

  30%

  2)根据处理能力配备相应符合技术规范的分拣机或人工分拣设备。

  20-30(含)万

  0.1822

  30%

  3)场地要求1500平米左右。

  30万以上

  0.1771

  10%

 

  2

  城东前置集包站点需新招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10万以下

  0.2110

  10%

  1年

  1)前置集包点需满足每小时2.5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

  1家

  1300万元

  10-20(含)万

  0.1879

  30%

  2)根据处理能力配备相应符合技术规范的分拣机或人工分拣设备。

  20-30(含)万

  0.1805

  30%

  3)场地要求1500平米左右。

  30万以上

  0.1753

  10%

 

  3

  后宅前置集包站点需新招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10万以下

  0.2110

  10%

  1年

  1)前置集包点需满足每小时2.5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

  1家

  800万元

  10-20(含)万

  0.1879

  30%

  2)根据处理能力配备相应符合技术规范的分拣机或人工分拣设备。

  20-30(含)万

  0.1805

  30%

  3)场地要求1500平米左右。

  30万以上

  0.1753

  10%

 
 

  注:业务量区间按当月日均业务量确定所在区间(月总量/当月实际作业天数),且该区间内所有业务量均按所在业务量区间计算价格。

  2.2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2.3根据业务量实际情况,大件占比控制12%之内,超12%-15%按中标价的110%结算;超15%-20%按中标价的115%结算;超20%以上的,按中标价120%结算。(超出部分邮件按对应百分比进行结算,单边35CM、周长80CM以上定义为大件)  

  2.4集包点月日均处理量6万件以下,单价和数量均按6万件计算。                 

  2.5旺季期间(春节7天)结算费用,旺季价格上调15%结算。

  2.6根据前置点业务外包需求,本次业务外包含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设备、物料(除编织袋外)等所有费用。

  2.7应答人提供场地、设备和生产所需的袋牌等处理中心耗材,编织袋由采购人提供,编织袋具体要求见附件八。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服务地址:由响应人自行提供相对应片区的集包作业区域,场地须符合邮政9.6米车型车辆的进出、靠位、装卸邮件的要求;如场地是自有的,须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等材料,如场地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并且租赁合同的期限必须覆盖本次采购合同的时间。

  2.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可续签一年。

  2.10本项目采购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每个包1家,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如应答人同时入围2个合同包及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决定。

  2.11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水费、电费、物料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报价需含含税价、不含税价和税率三部分内容。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12★最高投标限价:本采购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

  2.13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3.5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证明依据,必须能体现出签订时间、关键服务、标的内容等必要信息)。

  3.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以 电子邮件 形式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 月21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8:30-9:30 

  2)递交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楼2号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报名提交材料

  (1)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格式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标书费缴纳凭证。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8. 磋商时间和地点

  8.1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21日9:30。

  8.2 磋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四楼2号会议室。

  8. 磋商保证金事项

  8.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合同包。

  8.2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其磋商保证金将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其余磋商保证金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退还各应答人。

  8.3 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银行账号:12020217199008180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联 行 号:102331002173

  缴款备注:(项目编号/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

  9.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相关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办公室。若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1-87269460。

  11. 其他事项

  若应答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签署的书面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

  12.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山干路329号1509室

  联系电话:0571-87269893

  联系邮箱:184139050@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一:

  信息采集登记表

  填报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简称(不超过10个汉字)

 

  供应商注册地

 

  纳税登记编号(15位税号)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号码及有效期

 

  法人代表

 

  供应商详细地址

 

  供应商开户时的账户名称

 

  供应商开户的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的联行号

 

  联系人名称

 

  联系人手机号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资质证件类型

 

  备注:

  备注:

  1、黄色部分为必填;

  2、采购员指本单位人员;

  3、联系人信息填供应商单位人员信息;

  4、附注资料上信息不全,如有需要请自已补充填写。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