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行2020年全省不良贷款清收委外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JRC20201122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采购人联系方式: 0731-859894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军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31-84716368
更正时间:2020年12月07日
P3页 原文件内容 :
标段(包) |
服务对象与地点 |
入围数量(家) |
备注 |
1 |
省分行 |
6 |
全省范围 |
2 |
长沙市分行 |
5 |
|
3 |
株洲市分行 |
2 |
|
4 |
湘潭市分行 |
1 |
|
5 |
衡阳市分行 |
2 |
|
6 |
邵阳市分行 |
4 |
|
7 |
岳阳市分行 |
2 |
|
8 |
常德市分行 |
1 |
|
9 |
张家界市分行 |
3 |
|
10 |
益阳市分行 |
2 |
|
11 |
娄底市分行 |
1 |
|
12 |
郴州市分行 |
3 |
|
13 |
永州市分行 |
1 |
|
14 |
怀化市分行 |
1 |
|
15 |
湘西州分行 |
1 |
|
16 |
直属支行 |
1 |
P3更正后文件内容:
标段(包) |
服务对象与地点 |
入围数量(家) |
备注 |
1 |
省分行、直属支行 |
7 |
全省范围 |
2 |
长沙市分行、岳阳市分行 |
7 |
|
3 |
株洲市分行 |
2 |
|
4 |
湘潭市分行 |
1 |
|
5 |
衡阳市分行 |
2 |
|
6 |
邵阳市分行 |
4 |
|
8 |
常德市分行、张家界市分行 |
4 |
|
10 |
益阳市分行 |
2 |
|
11 |
娄底市分行 |
1 |
|
12 |
郴州市分行、永州市分行 |
4 |
|
14 |
怀化市分行、湘西州分行 |
2 |
注:第一标段第1-6名入围省分行,第7名入围直属支行;
第二标段第1-5名入围长沙市分行,第6-7名入围岳阳市分行;
第八标段第1名入围常德市分行,第2-4名入围张家界市分行;
第十二标段第1-3名入围郴州市分行,第4名入围永州市分行;
第十四标段第1名入围怀化市分行,第2名湘西州分行。
(已报名该标段的单位机构请在投标函中注明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入围新并入的分行)
P39页 原文件内容 :
一、投标函
致: (代理机构):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我方按贵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声明如下:
1.一旦中标入围,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有关资格人条件规定,我方郑重承诺并声明:
(1)我们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
(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满足资格人条件中其它要求。
3.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投标单位,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与正确的。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P39更正后文件内容:
二、投标函
致: (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委托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交易平台,参加该第 包 分行的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在此,我方按贵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声明如下:
5.一旦中标入围,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有关资格人条件规定,我方郑重承诺并声明:
(5)我们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
(6)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7)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我方满足资格人条件中其它要求。
7.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投标单位,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与正确的。
9.我方已知悉本项目的更正内容, (愿意 不愿意)接受有可能被调剂入围到我方所投标段的其他 分行委外清收业务名录中。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湖南军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