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的服务(项目编号:No.SXPOST-FW-2005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为满足绍兴市分公司现有ATM/CRS年度维保服务的需求。主要包括东方通信ATM 2台,东方通信CRS 54台,广电运通ATM 21台,广电运通CRS 96台。采购总预算77.98万元,每个合同包各确定1名中标人。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简介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台)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广电运通ATM、广电运通CRS的维保服务 |
1、含配件和人工的现场上门服务,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除(不含搬运),系统的升级,软件的安装; 2、ATM设备所使用的色带、打印纸、钥匙和由于密码不慎遗失所造成的密码锁部件不属于维保范围; 3、含配件和人工的现场上门服务,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除(不含搬运),系统的升级,软件的安装(根据邮储总行的最新要求对系统进行免费升级及配合硬件的改造); 4、7*12小时服务标准,每天服务时间7:30—19:30。 |
ATM机限价:2600元/年 |
台 |
1年 |
117 |
51.54 |
CRS机限价:48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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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二 |
东方通信ATM、东方通信CRS的维保服务 |
ATM机限价:2600元/年 |
台 |
56 |
2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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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机限价:4800元/年 |
(2)服务期限:1年(合约期内,部分产品未过厂家维保期限的,按实际产生维保费用结算);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1+1模式);
(3)服务地址:绍兴全市各邮政储蓄网点及离行24小时自助服务点(设备安装详细地址见附件1:绍兴分公司广电_东信自助设备维保清单);
(4)报价:本项目报价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软硬件维护、培训、巡检、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5)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50%维护费用及其它零星维修费用,剩余50%的维护费用及零星维修费用合同期满前结清(乙方提供增值税维护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