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020年营运用房价格水平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内容:为河北省辖内营运用房购置和租赁项目采购2家评估中介机构
2.4预算金额:不高于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颁发的《河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冀价经费〔2011〕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报价为《河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上的X%(X≤100)。
2.5入围年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2、投标人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3、本次招标不与评估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入围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6、投标人须具有20名以上(含)专职资产评估师,专业评估师为公司在职正式在册员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7、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国内商业银行营运用房(含营业网点及办公楼)的评估案例情况,且县(区)支行营运用房(含营业网点及办公楼)单个项目的评估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省或市分行营运用房(含营业网点及办公楼)单个项目的评估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提供案例的时间范围以2017年7月至今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3.8、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3)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条规定的“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1)。
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报名时审核通过,只是报名成功,并不视为资格审核通过)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省国资委招待处南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图书批发市场南行200米路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9号众鑫大厦
联系人:牛丽萍
联系电话:0311-67663083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楼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 孙卿
联系电话:15373948683
传真:0311-83835516
电子邮箱:xinze1580@163.com
附件1:
1.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