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兖州新驿等15处支局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30来源:中国邮政网

  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兖州新驿等15处支局装修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兖州新驿等15处支局装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LXZB-2020-JNYZ-012

  (三)标段划分:十五个包组

  (四)项目概况:项目包含兖州新驿、兖州前海、曲阜小雪、泗水历山、邹城大律、邹城尚河、微山鲁桥、曲阜王庄、微山傅村、鱼台王庙、金乡胡集、嘉祥前进、梁山拳铺、任城柳行、任城廿里等15处支局装修改造,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2020年全省邮政装修改造工程入围施工企业;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结构补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七)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第216条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同时兼投十五个包组,但最多中其中两个包组。若供应商成为两个以上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只能中所排名第一包组中采购预算金额最高的两个包组,已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其它包组的排序。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 2020年12月4日17:30前

  报名地点: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鑫声玉城六号楼二单元)。

  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0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东路与英华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汇泉精品饭店(万达店)1楼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东路与英华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汇泉精品饭店(万达店)1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7-2777061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鑫声玉城六号楼二单元

  七、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一)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二)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三)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四)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五)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六)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

  (七)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附后)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