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城西支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10来源:中国邮政网

  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下均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城西支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批复文号:邮银复[2020]67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城西支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方达公招(货物)2020-0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90000.00元

  最高限价

  49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采购要求

  采购四驱SUV车辆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4、投标人必须为车辆品牌4S店经销商或车辆品牌原厂商专项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授权书或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城西区九洲商业广场(歪歪楼)B座17楼招标事业部)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震宇、马毓

  联系电话:17797148863

  邮箱地址:359123170@qq.com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金额:小写: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  

  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开户行号:402851020412

  帐    号:82010000000588010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汇(转)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城西支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0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12月0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城西区九洲商业广场(歪歪楼)B座17楼招标事业部)

  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项“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分册编制。分别为:

  投标文件上册,包括11.1.1(1)至(10)的内容;

  投标文件下册,包括11.1.2(11)至(19)的内容。

  2、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单独装订,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均须提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副本需与正本保持一致,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页码,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5、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U盘编制,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需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密封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标明“于2020年12月0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递交投标文件程序

  1、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小组应当拒收。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需附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99358

  采购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震宇、马毓

  联系电话:17797148863

  邮箱地址:359123170@qq.com

  联系地址:城西区九洲商业广场(歪歪楼)B座17楼招标事业部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纪委电子监督

  联系电话:0971-8299358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