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ZZ03589FW02400064
2020年11月
目 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员工体检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溪市分行员工体检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员工体检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Z03589FW02400064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员工体检
4、招标内容: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增强员工企业归属感,充分体现市行对员工关爱以及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市行工会将组织全行员工开展2020年健康体检工作。其中01包市内分行251人,02包本溪县分行64人、03包桓仁县分行85人。总预算约30万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承担大型体检任务的技术力量及经验;
(2)服务供应商有服务过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同等规模(至少1处)的体检经验(需提供合同);
(3)2017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且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
(4)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正规发票,用于费用结算,该发票无"代开"字样;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备注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zlnfgs@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3)提供公告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服务供应商有服务过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同等规模(至少1处)的体检经验(需提供合同);
6)“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截图(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7、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
详细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
项目联系人:辛工
电 话:024-42991111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 A 座 1401 室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1 |
投标人须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商务部分 1、开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发票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 3.企业简介 4.企业情况信息表 5.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6.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7.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服务方案等)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投标文件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
12 |
投标报价 |
12.2 |
投标报价限价:投标人填报各项单价总和作为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招标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
13 |
投标货币 |
13.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4 |
投标保证金 |
14.1 |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电汇、网银转账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2、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市内分行保证金为3600元,02包本溪县分行保证金为900元、03包桓仁县分行保证金为1000元。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4、收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24-81899488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所投项目。投标人电汇或转账后请自行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由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及时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15 |
投标有效期 |
15.1 |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
16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6.1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若有)。电子版U盘内需提供2份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为pdf版,需有公章,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一份为不带公章word版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备注:1、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页码清晰,不允许活页装订;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 3、副本可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 |
1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7.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 |
|
18 |
开标 |
18.1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19 |
中标服务费 |
19.1 |
代理服务费:3000元/包,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信息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重新组织采购、评审(包括采购失败)所发生的费用,按其原因由投标人等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待采购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向责任方收缴。 |
补充内容 |
|
服务期限 |
签订一次性体检服务合同。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 |
现场踏勘或 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资格后审 |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资格后审具体事宜 |
付款时间及方式 |
(一)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出具以采购人为抬头、入围供应商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入围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方有义务向入围供应商支付款项。入围供应商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入围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入围供应商开具合格的经采购人审格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期间入围供应商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开票要求后开具相应的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至采购人,采购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入围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采购人增值税进项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入围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并送达至采购人,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入围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入围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要求入围供应商重新开具发票;合同价款按“合同不含税价格+卖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同时要求入围供应商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
投标限价 |
投标限价:无 |
其它要求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表中“投标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4、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5、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招标人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报价进行调整。 7、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8、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本次公开内容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新出台政策不符,自政策文件下发之日起,合同自动终止,并且招标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异议和投诉处理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
其他 |
投标人若投多个标段,需按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定义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 。
2.2“招标代理”系指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招标方”系指招标人。
2.4“投标人(供应商)”系指报名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合格的货物
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的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原件需单独密封(若有)并列明原件清单贴于密封包上。
(2)投标文件密封包封面、封口按照采招标文件的格式进行标记,如果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仪式。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开标时,将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3没有读出的上述22.2条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4招标代理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评标原则
24.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序号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2 |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4 |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5 |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6 |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7 |
服务供应商有服务过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同等规模(至少1处)的体检经验(需提供合同)。 |
8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9 |
投标人须在所投标段当地具有服务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10 |
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声明 |
11 |
2017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且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附“信用中国网上截图”) |
符合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1 |
投标函 |
2 |
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
3 |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网银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
6 |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及承诺函 |
7 |
关于自觉远离围标串标活动的承诺函 |
8 |
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函 |
25.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项目进入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本栏所列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条件,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认定为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序号 |
实质性响应 |
1 |
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未逐条响应项目评分办法的情况; |
2 |
响应内容是否存在过于简单、敷衍,导致分值过低的情况; |
3 |
响应内容是否存在偏离评分办法要求,导致得分为0或分值过低的情况; |
4 |
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明显不具备竞争力,仅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情况; |
5 |
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 |
27.3 项目进入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分数差距过大,非中选供应商未对业绩、服务方案等内容实质应答。
27.4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纳入黑名单。
27.5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评 议 项 目 |
评 议 内 容 |
满分 |
|
价格 |
1.报价内容:体检套餐项目(含税),包含招标人需承担的一切费用。
|
40 |
|
技术 |
整体服务方案 |
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体检进度安排及时效承诺(5分)、体检方案及流程说明(3分)、发票管理(2分)等内容, 以上内容方案详细、合理得满分,最高得10分。 |
10 |
服务保障措施 |
服务保障措施包括服务人员投入情况、设备配备情况、员工行为举止约束制度建设情况等服务内容,以上内容有1条且方案详细、合理,得4分,最高得12分。 |
12 |
|
安全防护措施 |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体检人员采样保存、体检器械的卫生及安全保障、保密制度、疫情期间防护措施等内容,以上内容有1条且方案详细、合理,得2分,最高得8分。 |
8 |
|
商务 |
企业类似 业绩 |
近3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供应商服务过地市级(含)以上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国企同等类似项目,每项得3分,最多得21分。 备注:1.供应商在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付款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现场备查。 2.同等规模指所服务的企业规模、合同金额与本项目有可比性。 3.业绩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
21 |
财务状况 |
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两年盈利得4分,一年盈利得2分。 备注: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原件现场备查。 |
4 |
|
人员配备 |
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持证情况,供应商横向比较,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最高得5分。 |
5 |
|
合 计 |
100 |
28、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各包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29.2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3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期为3天。
30、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0.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
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
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0.2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 授予合同
31、合同的授予标准
31.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1.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2、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4、履约保证金
34.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5、中标服务费
35.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健康体检服务合同
(参考模板)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
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指定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体检事项约定
一、体检联系人及体检名单:甲方体检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准确的体检人员名单交与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二、体检人数: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人数为 人,最终以实际参检人数为准。
三、甲方体检人员未按合同约定而拒检的体检项目,视为甲方自行放弃,拒检项目费用不予退还;体检当天未参加的甲方人员,需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拔打乙方预约电话: 另行预约体检时间。
第二条:体检报告事宜
一、甲方职工体检完毕的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供《健康体检报告》和《团检报告》,没在指定时间内体检的职员于自行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体检报告,并不在《团检报告》中列明。
二、体检报告形式:书面报告及电子报告。
三、涉及甲方受检者隐私及知情权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若因甲方受检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如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延迟),本人需在10个工作内完成补检,超过10个工作日未进行补检的,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四、体检后乙方需提供甲方的电子健康报告及全员职工体检分析总报告。
分析总报告包括:体检基本情况;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危险因素患病率(包括不同年龄、性别)及分析;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脑卒中、恶性肿瘤、口腔疾病等)患病率(包括不同年龄、性别)及分析,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指标建立跟踪档案;有危险因素(肥胖、吸烟、饮酒)占比(包括不同年龄、性别)及分析等,对体检发现的重、特大疾病进行跟踪,并建立档案。
第三条:体检时间、体检地点
一、体检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营业时间: 。
二、体检地点: 。
第四条:总价款、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总价款:总金额: 元,大写: 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参检人员为准。
二、付款时间:
全体人员体检结束后,甲方收到与实际参检人员体检费用相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具 “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经审核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遇甲方财务封账期间除外)。
三、付款方式:转账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四、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门诊收费票据。乙方承诺其开票据的形式与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票据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的经甲方审核无误的票据,在此期间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相应票据,必须在开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票据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乙方开具的票据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票据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确定体检日期和人数,并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提交给乙方,包括体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电话、婚姻状况、所检套餐类型,并确保实际参检人员与所提供人员资料相一致。如因身份不符或甲方人员故意隐瞒既往史导致结果错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须将健康体检项目及体检须知,在开始体检前15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指定体检人员,并组织指定体检人员按约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3、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4、受检者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甲方统一领取并负有信息保密责任,密封的《健康体检报告》须由本人开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体检服务,并保证高质量的体检服务。
2、乙方相关体检医师在体检中应了解甲方的个人既往病史,为准确判断甲方健康状况提供参考。
3、除甲方指定体检负责人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涉及甲方受检员工的任何信息资料或体检报告内容。
4、乙方如发现实际参检人员与甲方提供的参检人员名单不一致,有权拒绝为其提供体检服务。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除外,若乙方发生泄密行为将严格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体检项目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体检不及时完成,服务质量下降,甲方有权扣减体检服务费总额的5%。
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款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三、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1%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按照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无故解除本合同,应向采购人支付体检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五、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一)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二)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的处理
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签订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
二、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甲方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甲乙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签署一式四份,甲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所在页码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所在页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所在页码
5、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 所在页码
6、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所在页码
7、服务供应商有服务过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同等规模(至少1处)的体检经验(需提供合同) 所在页码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所在页码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所在页码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网银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所在页码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所在页码
1、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服务方案等) 所在页码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标明正副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员工体检项目(二次)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一)资格性审查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三证合一只提供有效的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就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需要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6、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服务供应商有服务过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同等规模(至少1处)的体检经验(需提供合同)。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9、投标人须在所投标段当地具有服务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2017年10月0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公司在2017年10月0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中的任何一条,特此承诺,一但发现我公司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方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权威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截图(附网站截图证明)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1、投标函
致:(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电子版U盘 份,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
据此函,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产品服务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
4、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5、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2-1、开标一览表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签订一次性体检服务合同 |
|||||
投标报价(大写): |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
2.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
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6、服务期限等如出现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
7、本表报价供唱标使用;
8.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9、“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计”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2、分项报价表
序号 |
体检项目 |
金额 |
备注 |
1 |
血细胞分析二十四项 |
||
2 |
尿液分析 |
||
3 |
肝功全项 |
||
4 |
肾功三项 |
||
5 |
血脂四项 |
||
6 |
心电图 |
||
7 |
彩超(肝胆脾胰) |
||
8 |
颈椎DR双斜位 |
||
9 |
糖类抗原CA15-3 |
||
10 |
甲状腺彩超 |
||
11 |
电子胃镜检查 |
||
12 |
电子肠镜检查 |
||
13 |
癌胚抗原CEA |
||
14 |
眼底 |
||
15 |
耳鼻喉检查 |
备注: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2、投标人将选取上述表格中10项作为最终体检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保证金
(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网银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商务条款偏离表
文件要求 |
要求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投标人进行应答) |
偏离 程度 |
偏离 说明 |
项目 要求 |
一、服务期限:签订一次性体检服务合同。 |
|||
二、服务需求: (一)按我行要求时限为全行员工提供体检服务。 (二)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特别是体检人员服务态度需热情、耐心。 (三)体检结束后可进行专家咨询服务。 (四)为体检员工免费提供早餐。 |
||||
三、入围供应商数量 拟入围3家供应商(其中市内一家,本溪县一家、桓仁县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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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责任要求 1.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我行有权要求供应商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我行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我行造成的损失。 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4.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行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一)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发票;(二)合同价款按“合同不含税价格+卖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要求供应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入围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6.合同有效期内,如遇采购人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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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一)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出具以采购人为抬头、入围供应商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入围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方有义务向入围供应商支付款项。入围供应商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入围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入围供应商开具合格的经采购人审格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期间入围供应商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开票要求后开具相应的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至采购人,采购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入围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采购人增值税进项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入围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并送达至采购人,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入围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入围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要求入围供应商重新开具发票;合同价款按“合同不含税价格+卖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同时要求入围供应商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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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甲方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甲乙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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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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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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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它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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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未提及事项,供应商如认为需要提及的应详细补充,否则将默认供应商可以无条件满足甲方要求。 |
说明:
1、针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逐项填写“响应”或“不响应”,也可以填写“完全满足响应文件的各项要求”。对上表中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文件要求,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按无效文件处理。
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若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文件处理。
3、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偏离”。
4、“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招标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或到招标人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招标人、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投标人资格、宣布中标或投标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溪市分行:
XXXX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参与贵行XXX项目投标,为保证招投标流程公平公正,我公司作以下几点郑重承诺。
我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利益者中,不存在贵行员工,也不存在与贵行员工合作,干扰或控制招投标的行为。
如若中标,我公司将向贵行提供股东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用于核查是否为贵行员工。
除我公司主动提供的人员名单为,贵行在其他软件上(如企查查、天眼查、Wind金融终端等)查询到我公司其他股东或疑似实际控制人,我公司也将提供身份信息,无法提供的,我公司将提供具有充足说服力的证明材料。
如因我公司不履行上述承诺,对贵行招投标产生影响,我公司将负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存在涉嫌违纪行为的,将配合贵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取证。
承诺人:(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关于自觉远离围标串标活动的承诺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溪市分行、招标代理公司:
(公司全名,以下简称我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参与贵行 (项目名称),为确保招投标环节公平公正,特做以下承诺。
我公司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招标公告各项条款,尤其知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条款。如违反任一条款,我公司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我公司承诺在整个投标环节中,一切问题均与招标代理公司沟通咨询,不私下联系采购人。如违反,我公司自愿承担全部后果。
我公司完全知晓将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的所有行为,并承诺绝不参与围标串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我公司承诺如违反以上条款,可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X(公章)
2020年XX月XX日
8、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认真执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规定,保证不存在侵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自主选择权、财产安全权、受尊重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如发生因我方原因导致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开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发票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表格形式分别列明投标人的投标业绩,并提供上述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
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业绩列表
项目 名称 |
招标人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金额 (若有) |
项目起 止时间 |
承担的工作内容描述 |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 |
注:
1、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2、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等关键页(能体现评分标准)的复印件。
3、所有数据以合同复印件内容为准,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企业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人员状况、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4、企业情况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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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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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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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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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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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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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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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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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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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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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备注 |
5、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日期:
6、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序号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岗位 |
姓名 |
职称 |
执业证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
1 |
||||||||
2 |
……… |
|||||||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表后需按填表顺序附成员相关证明资料,并注明对应上表的人员序号及姓名。
7、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招标文件中相应要求以及相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如相关认
证、证书、资信证明等)(提交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做假,予以废标)
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服务方案等)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员工体检项目(二次)采购需求
现将本溪市分行体检服务项目(二次)需求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溪市分行全体干部员工开展体检,具体套餐详见附件。预计费用为30万元。预计人数为400人,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二、合同期限
签订一次性体检服务合同。
三、入围供应商数量
拟入围3家供应商(其中市内一家,本溪县一家、桓仁县一家)。
四、服务需求
(一)按我行要求时限为全行员工提供体检服务。
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特别是体检人员服务态度需热情、耐心。
体检结束后可进行专家咨询服务。
为体检员工免费提供早餐。
五、企业资质要求
(一)竞标医院必须具备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资质。
(二)服务供应商有服务过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同等规模(至少1处)的体检经验(需提供合同)。
六、结算方式
(一)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出具以采购人为抬头、入围供应商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入围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方有义务向入围供应商支付款项。入围供应商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入围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入围供应商开具合格的经采购人审格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期间入围供应商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开票要求后开具相应的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至采购人,采购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入围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采购人增值税进项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入围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并送达至采购人,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入围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入围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要求入围供应商重新开具发票;合同价款按“合同不含税价格+卖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同时要求入围供应商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1.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我行有权要求供应商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我行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我行造成的损失。
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4.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行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一)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发票;(二)合同价款按“合同不含税价格+卖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要求供应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入围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6.合同有效期内,如遇采购人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溪市分行体检项目表
本溪市分行体检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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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体检项目 |
金额 |
备注 |
1 |
血细胞分析二十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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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尿液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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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肝功全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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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肾功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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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血脂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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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心电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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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彩超(肝胆脾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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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颈椎DR双斜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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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糖类抗原CA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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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甲状腺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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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胃镜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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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子肠镜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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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癌胚抗原CEA |
||
14 |
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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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耳鼻喉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