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辖内2021年押运寄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04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辖内2021年押运寄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0-272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辖内2021年押运寄库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JZT-2020-2724

  1.3项目内容及范围: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服务范围包括文成、永嘉、洞头及泰顺四个区域,服务内容包括早晚尾箱押运、网点钱箱寄库,手持交接租赁,县域区内日常调拨等服务。预估总金额185.5万元(含税),其中文成县预估66万元,永嘉县预估62万元,洞头区预估49.7万元,泰顺县预估7.8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区域

  服务内容

  报价单位

  权重

  最高限价(含税)

  确定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限

  1

  文成县

  文成支行营业部、城关支行、珊溪支行三个网点早晚尾箱押运

  元/年

  28.0%

  52万元

  1家

  1年

  文成支行营业部、城关支行、珊溪支行三个网点钱箱寄库

  元/年

  5.0%

  9万元

  县域区内日常调拨

  元/次

  2.7%

  200元

  2

  永嘉县

  永嘉县支行营业部、城关支行、东瓯支行、桥头支行四个网点押运服务

  元/年

  33.4%

  62万元

  3

  洞头区

  洞头区支行营业部、瓯江口支行(暂定)两个网点早晚尾箱押运

  元/年

  21.5%

  40万元

  洞头区支行营业部、瓯江口支行(暂定)两个网点钱箱寄库

  元/年

  3.2%

  6万元

  县域区内日常调拨

  元/次

  1.6%

  200元

  手持交接租赁

  元/年

  0.4%

  0.7万元

  4

  泰顺县

  三魁支行一个网点早晚尾箱押运

  元/4个月

  3.0%

  5.5万元

  4个月

  三魁支行一个网点钱箱寄库

  元/4个月

  0.5%

  1万元

  县域区内日常调拨

  元/次

  0.7%

  200元

 

  注:上述服务内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有增减或变更,结算时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结算。另外,上述网点地址详见附件。

  (2)服务地点涵盖:温州市文成县、永嘉县、洞头区及泰顺县四个区域内的相关支行。

  1.4中标人数量:1名。

  1.5项目规模:招标预(估)算金额“185.5万元(含税)”。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3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1.8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合同草案)及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2须取得市、县级及以上公安局颁发的押运服务许可证,是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押运服务公司。

  2.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2.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5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2.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承担过与本项目同类业绩至少1个。

  2.2.7不允许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8)投标人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9)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招标用户登录”)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身份注册”-“投标人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免费,网站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遇问题,可咨询【林立,手机号码:15305875505】。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7日9:3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305号602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

  5.3.2  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通通信电子招投标(竞价)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305号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7-89500280

  项目负责人:林立、赵阳君

  电    话:15305875505、18969114900

  电子邮件:linli1@chinaccs.c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