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河南交通会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0-10-20来源:中国邮政网

  1.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采购项目名称

  会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会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采购。

  4.服务期限

  2年。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5.1依据总行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的联合发文文件《关于共同做好邮政储蓄会计稽核凭证特快专递邮件寄送服务的通知》(速递物流联[2012]251号)中要求:“为进一步紧密双方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经邮政储蓄银行总行、速递物流股份公司总部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邮政储蓄‘会计单据稽核凭证’特快专递,邮件寄递及仓储服务”。

  5.2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采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

  6.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7.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99020

  8.公示期

  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

  9.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致电联系电话,并向联系人出具书面盖章说明。

  1.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采购项目名称

  会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会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采购。

  4.服务期限

  2年。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5.1依据总行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的联合发文文件《关于共同做好邮政储蓄会计稽核凭证特快专递邮件寄送服务的通知》(速递物流联[2012]251号)中要求:“为进一步紧密双方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经邮政储蓄银行总行、速递物流股份公司总部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邮政储蓄‘会计单据稽核凭证’特快专递,邮件寄递及仓储服务”。

  5.2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采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

  6.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7.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99020

  8.公示期

  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

  9.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致电联系电话,并向联系人出具书面盖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