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021年 “收款有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0-30来源:中国邮政网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021年“收款有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021年“收款有奖”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Z20165

  服务内容:服务商对我行提供活动支持及发放奖励的服务,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476.495万元(其中活动费用金额3160.45万元,税费及服务费不超过10%,即不超过316.045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应具备不少于2个同类型(营销活动)服务业绩。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规定的“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有效期、双方签章);

  (8)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1。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原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省国资委招待处南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图书批发市场南行200米路西)。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欲获得本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9号众鑫大厦

  联系人:赵文静     联系电话:0311-6710936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楼;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纪叶普    联系电话:15373948683

  传真:0311-83835516  电子邮箱:xinze1580@163.com

  附件1:

  1.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