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三次—标包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标包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标包11:咸宁市分行 |
第1名 |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
第2名 |
湖北众和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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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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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 |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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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 |
湖北名卓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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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 |
湖北南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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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名 |
湖北秋泽律师事务所 |
公示期: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联系电话:19972148533
邮箱地址:guanxugang@chinaccs.cn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