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G2020-ZB【LZ】/02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项目重新招标原因: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2020年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2020年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二次)已由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审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5.9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2020年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二次),为保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员工的身体健康,对天津市分行全体员工(含合同工、劳务工及退休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服务,人数约为2759人,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75.9万元(含税)。
2.2体检地点:投标人提供在天津市行政范围内具备良好接待能力的中高档以上专业体检中心。
2.3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2020年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二次),体检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检查项目和个性化检查项目,员工体检以实际采购价格、按照实际到检人数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体检时间:2020年11-12月组织全行员工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纸版体检报告需在体检结束后7-10个工作日内出具(具体体检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情况为准)。
2.5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具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在当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体检服务场所;
3.1.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6投标人须严格按国家关于健康体检的相关程序开展体检工作,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应尽义务未尽,造成招标人员工身体受到伤害的,投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体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人身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体检人员个人信息及检查结果,对体检质量和结果负责。对此次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出具体检结果分析报告,投标人对以上内容作出相应的承诺;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凡被列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犯罪、税收违法、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11:30-13:30休息)。
4.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2.1现场获取: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选择采取此种方式,建议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曲老师,联系电话:18920720223、022-23210356);
4.2.2网上获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邮箱(guangzhenggufen@126.com)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曲老师,联系电话:18920720223、022-23210356),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及《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且招标文件费汇款到帐后,则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招标文件费的形式:电汇
招标文件费的金额:人民币500元(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的递交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电汇在此时间前到达到指定帐户,电汇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项目招标文件费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电话:022-59005326(财务)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路支行
账号:8111401012000299075
(2)项目负责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在1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电话通知投标人。
(3)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招标文件费增值税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或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邮寄的形式送达。
4.3各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4.4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下午14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21号海融大厦7层)711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 下午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21号海融大厦7层)711室会议室。
七、其他
7.1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是招标公告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联系人:曲老师
电话:18920720223、022-23210356
日期: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