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东庄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闽邮银计财发〔2020〕5号《关于莆田市东庄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东庄镇营边礼泉西路51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装修改造面积约297㎡,工程造价1110230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东庄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等;招标内容包括建筑装饰、电气、水卫、暖通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100~10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10230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依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④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⑤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9月07日15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7日下午15时00分止,地点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采购管理部盖章)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16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08273,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60557、87560550转805,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 詹荣金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采购管理部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0591-8711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