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生产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0089
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6.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分体敞篷栅栏式货车(9.6米) |
否 |
4辆 |
1160000.00 |
2014400.00 |
40000.00 |
1-2 |
分体敞篷栅栏式货车(7.8米) |
否 |
3辆 |
854400.00 |
|||
2 |
2-1 |
0.6吨轻型小货车 |
否 |
6辆 |
300000.00 |
300000.00 |
6000.00 |
3 |
3-1 |
冷藏车(8T) |
否 |
1辆 |
505000.00 |
650000.00 |
13000.00 |
3-2 |
冷藏车(0.55T汽油) |
否 |
1辆 |
14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法定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 承诺与声明。 (3)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交通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所投车辆必须具备“中国强制认证”3C认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投标人若为车辆的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同一车型的授权书】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935323708@q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购买采购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2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采购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采购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开具发票事宜:
我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采购文件或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投标(报价/谈判/磋商/协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关于供应商名称: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采购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银行账号:414377728974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谈判/磋商/协商)保证金”。 |
购买采购文件及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0591-87579898 139805052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郑韶钦、罗娴静0591-87820216/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罗娴静
电 话:0591-87820216/878721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