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商是邮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切入点,邮政服务农村电商既可以拓展邮政普遍服务新空间,还彰显了行业“国家队”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从多个角度保障、支持邮政企业服务农村电商。
国家层面支持措施。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强调邮政服务“三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强调: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2020年一号文件提出:国家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为落实中央关于邮政服务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国邮发〔2019〕36号)提出: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联合其他涉农主体积极参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建设,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会同集团公司印发的《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9〕107号)也对支持邮政服务农村电商作出了具体规定。
地方层面支持措施。各地从制度层面推动邮政服务农村电商,提出多项支持措施。《河南省邮政条例》第十条对邮政服务“三农”作出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利用邮政网络,积极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邮政企业在农村开展物流配送、金融助农等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邮政企业利用邮政普遍服务的网点网络优势,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邮政服务体系,服务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任务,并给予资金支持。截止到2020年,自治区将投资4.35亿元,重点建设373个市、县、乡三级邮政运营中心及邮乐购服务站。《济南市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济政办字〔2020〕13号)也提出: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拓展农村电商业务,按线上销售额分级落实载体平台奖补政策,规划建设电商快递产业园,加强园区产业孵化和创新功能,加快培育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各地还充分发挥邮政网络效用,打造公共服务新平台,推动邮快深度合作,更好地服务农村电商。《安徽省邮政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邮政企业参与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邮政企业开放邮政设施,拓展业务范围,开办各类代理业务,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洛阳市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洛政办〔2019〕6号)提出: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乡镇邮政支局(所)、村邮站等基础设施,搭建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农村邮件快件公共取送点。
对策建议。农村电商是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有效载体,也是邮政业务增长的加速器。邮政企业要充分运用网络优势,推动商流、物流、资金流融合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发展。为此,各地邮政企业应当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主动作为,为邮政服务农村电商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措施,促使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方面政策文件、法规规章融入支持邮政服务农村电商有关内容。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细化有关政策措施,如明确给予资金支持、营商便利,使支持措施能够落地执行。(作者系中国快递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