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
四、领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 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8月14日(8: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变更为:
1、 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8: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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