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邮政营业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0-177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26个邮政营业网点实施业务外包,同时履行邮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260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评分权重 |
增值税率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1 |
1-1 |
警医邮业务 |
履行邮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每个网点每个台席应配备至少1个岗位的标准,共26个网点30个台席,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具体服务要求及内容见附件)。业务旺季(11月1日至12月15日)结算单价比中标单价基础上浮1% |
报价≤0.5元/件 |
13.46% |
6% |
1年 |
70万件 |
35 |
1-2 |
代收标快、包裹 |
报价≤1元/件 |
11.54% |
30万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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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代收寄国内各类平信、挂号信 |
报价≤1元/件 |
33.46% |
87万件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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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服务期台席基本服务费 |
报价≤3000元/台席 |
41.54% |
30个台席 |
108 |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地址:东阳市分公司26个邮政营业网点,详见附件8:各营业网点汇总表;
(4)报价:本项目报价设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应答人应具有2017年以来相关业务外包的服务业绩;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08月31日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蒋雨奇,电话:1825817760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2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十三楼开标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卢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9-86623207 |
项目负责人:蒋雨奇 |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胡雄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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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258177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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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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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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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