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沈阳苏家屯场地项目建设-消防改造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8-12来源:中国邮政网

  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沈阳苏家屯场地项目建设-消防改造项目(采购编号:LNXS2020080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沈阳苏家屯场地项目建设-消防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LNXS20200805

  3、项目概述:

  第一部分:沈阳二期分拣机配备土建改造工程-消防改造项目,内容为:1号生产车间国内部分消防水系统、应急照明、消防报警工程及消防外管线配套改造等。项目预算:148.3万元。

  第二部分:沈阳国际工艺改造配套土建工程-消防改造项目,内容为:1号生产车间国际部分消防水系统、应急照明、消防报警工程等。项目预算:82.24万元。

  4、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工期

  备注

  1

  沈阳苏家屯场地项目建设-消防改造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接到中标通知后,35天内完成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0.5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沈阳二期分拣机配备土建改造工程-消防改造项目最高限价148.3万元,第二部分:沈阳国际工艺改造配套土建工程-消防改造项目最高限价82.24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其中任一最高限价,其磋商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整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住建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5、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12)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

  (13)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14)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与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符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B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在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名仕经典2号楼16楼 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1 日 10:00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名仕经典2号楼16楼开评标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4-22568616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

  采购代理名称: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名仕经典2号楼16楼

  邮政编码:110034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24-31529623

  开 户 行:中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84362300102

  邮箱地址:lnxszbzx@163.com

  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