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物流业务委托运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估算:1200万元。(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4、商务要求:服务期1年;
5、招标内容:
出发站往西方 |
到达站 |
柜型 |
控制价(元) |
长沙 (北站) |
马拉 |
40' HQCOC |
17040 |
汉堡 |
1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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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伊斯堡 |
25560 |
||
合计 |
61770 |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3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6.4具备有效货物运输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服务保障体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安全、及时的运输服务;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月11日至 2020 年 8月1 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老检察院临街写字楼4楼420室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9 月 1 日 09 : 30 。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1 日 09 : 30 。
8.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楼会议室 。
8.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
9.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老检察院临街写字楼4楼
邮政编码:418000
项目联系人: 邱女士
电 话:15869910452
银行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8201 0500 0000 1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