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集中对账外包服务项目”,于2020年7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根据业主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作出变更,原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条为“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为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变更为“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兼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为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
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变更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6日。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