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28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FLSW20200727)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编号: FLSW20200727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及所辖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当涂县邮政分公司、和县邮政分公司、含山县邮政分公司)提供日常性法律服务和诉讼代理服务工作

  (六)标段(包别)划分:两个包,分别如下:

  标包一:法律顾问服务(选择一家合作单位),预算为2万元/年。

  服务内容主要有:

  1.接受我公司委托,就邮政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需要对我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3.为我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提供法律保障,指导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事务,并根据需要协助审查借款人资信能力,参与贷款合同的协商谈判,提出法律意见;

  4.参与起草人事、财务、经营等管理制度,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为我公司起草、审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5.为我公司诉讼活动进行专业法律分析与判断,依法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我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治意识,保障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6.为我公司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7.代理我公司办理各类公证;为我公司进行有关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8.接受我公司委托,每年免费代理3起民事、经济或行政案件的诉讼;

  9.其他需要提供的法律服务。

  服务要求为固定2-3名专职律师为我公司专门提供法律服务,每月与我公司对口部门电话联系或面谈,全面了解我公司现状,以便及时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我公司可随时与顾问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顾问律师可通过现场咨询、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开展工作。遵循保密原则,掌握的我公司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

  标包二:诉讼代理服务(选择1-3家合作单位)。

  服务内容主要有:

  1.接受我公司委托,代理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2.接受我公司委托,代理涉案案件的仲裁。

  服务要求为固定2-3名专职律师为我公司专门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尽职尽责代理诉讼案件,维护我公司权益;遵循保密原则,掌握的我公司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

  (七)服务期说明: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确定采购结果后,按照成交价格和服务方案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视当期服务情况,合同到期前30日内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顺延次数不超过两次,每次顺延一年。如我公司对于当期供应商法律顾问服务不满意,可在一个服务年度届满时,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终止后续服务,不再续签新年度服务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成立3周年以上,配备的注册执业律师至少10名,并且具有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律顾问经验;

  3.在马鞍山市(含所辖区县)有固定经营场所;

  4.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指派律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5.律师执业3周年以上,目前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常驻安徽省马鞍山市(含所辖区县),执业范围不受国内地域限制;

  6.熟悉相关领域特别是邮政行业、金融行业、快递物流行业法律事务,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7.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领域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其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深受顾问单位的好评,并在所从事的律师领域享有一定的良好社会知名度;

  8.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9.身体健康,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10.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2020年7月28日起-2020年8月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500号邮政大厦9楼综合办公室)指定人处报名,符合条件可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

  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执业律师人数,执业律师情况),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

  列出2017年以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单位名单以及代理诉讼案件数量、服务合同等材料(优先提供政府、邮政、电信、银行、物流、电子商务行业类业绩);

  拟指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历、政治面貌、工作履历、工作经验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提供复印件加盖谈判应答人公章并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后交我公司,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资料报名。

  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我公司,否则将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4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法

  采购人指定联系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赵女士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500号 邮政大厦9层                          

  联系电话:0555-8361899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