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QCG-F20-021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兴安支行、金街支行统改工程现场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兴安支行、金街支行统改工程现场监理项目。
2.2建设规模:土木工程、强电改造(外电引入及供配电工程)、弱电改造(包括安防设备、监控设备安装等)、给排水、消防、暖通等。
2.3投资预算: 261.63万元。其中:
(1)鹤岗市金街支行装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380㎡,项目地址:鹤岗市南山区80委10组,工程预算136.8万元。
(2)鹤岗市兴安支行装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90㎡,项目地址:鹤岗市兴安区文化综合楼101、102、103室,工程预算124.83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按工程验收之后截止。
2.5监理预算资金:根据工程审计结算金额的2.0%为上限,结算工程监理费用。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采购范围: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7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996538776@qq.com),发送成功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6)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7)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只有发送邮件成功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5.2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开标大厅(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行
地 址: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1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68-323010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 址: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18249515660
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