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文山、昆明、昭通四个分行网点装修改造配置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文山、昆明、昭通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文山、昆明、昭通四个分行网点装修改造配置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
分行 |
网点 |
匹数 |
数量 |
1 |
红河 |
弥勒市支行 |
1.5匹挂机 |
2 |
2 |
红河 |
弥勒市支行 |
2匹柜机 |
2 |
3 |
红河 |
弥勒市支行 |
3匹柜机 |
4 |
4 |
红河 |
弥勒市支行 |
3匹天花机 |
1 |
5 |
红河 |
弥勒市支行 |
5匹天花机 |
2 |
6 |
红河 |
弥勒市支行 |
新风系统 |
1 |
7 |
红河 |
开远市支行 |
2匹挂机 |
9 |
8 |
红河 |
开远市支行 |
3匹挂机 |
2 |
9 |
红河 |
开远市支行 |
3匹柜机 |
4 |
10 |
红河 |
开远市支行 |
5匹柜机 |
2 |
11 |
红河 |
开远市支行 |
3匹天花机 |
2 |
12 |
红河 |
开远市支行 |
5匹天花机 |
2 |
13 |
红河 |
开远市支行 |
新风系统 |
1 |
14 |
红河 |
河口县支行 |
1.5匹挂机 |
2 |
15 |
红河 |
蒙自市支行 |
1.5匹挂机 |
1 |
16 |
红河 |
个旧市支行 |
2匹挂机 |
1 |
17 |
文山 |
文山市支行 |
1.5匹挂机 |
3 |
18 |
文山 |
广南县支行 |
1.5匹挂机 |
3 |
19 |
文山 |
广南县支行 |
3匹柜机 |
1 |
20 |
文山 |
富宁县支行 |
1.5匹挂机 |
3 |
21 |
文山 |
富宁县支行 |
3匹柜机 |
2 |
22 |
文山 |
龙海路支行 |
3匹天花机 |
1 |
23 |
昭通 |
永善县溪洛渡镇支行 |
1.5匹挂机 |
1 |
24 |
昭通 |
永善县溪洛渡镇支行 |
3匹天花机 |
1 |
25 |
昭通 |
永善县溪洛渡镇支行 |
5匹柜机 |
1 |
26 |
昭通 |
永善县溪洛渡镇支行 |
5匹天花机 |
2 |
27 |
昭通 |
永善县溪洛渡镇支行 |
5匹天花机 |
1 |
28 |
昭通 |
永善县溪洛渡镇支行 |
新风系统 |
1 |
29 |
昆明 |
五华区支行 |
5匹柜机 |
1 |
30 |
昆明 |
五华区支行 |
2匹挂机 |
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及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人需具备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授权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
3.4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定代表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4.4投标人需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5.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5.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5.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3.5.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3.5.7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3.7.1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所投设备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节能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
3.7.2.2016年至今投标人须需具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项(类似项目业绩指所投标空调设备的供货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7 月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7月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报名方式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07月10日至 2020年07月16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周末不休,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昆明市盘龙区龙庆路 17 号(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应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将上述“4.2提交材料”条款资料鲜章彩色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2104345215@qq.com)并电话确认。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800.00)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7月31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龙庆路 17 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07月31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龙庆路 17 号)
七、其他
7.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2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7.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7.4设备质保期:六年。
7.5付款方式:
7.5.1乙方将甲方全部设备运抵项目现场,且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代表与乙方共同签署《安装验收合格证书》,甲方主管机构凭甲方和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在审核无误后30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70%:
7.5.2全部设备测试合格并稳定试运行6个月后,甲方主管机构凭甲方和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在审核无误后30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7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只接受投标单位一人(参会人员须做好自身防护,会议全程戴口罩)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7.8勘查现场:无。
7.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388 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中心 1-9 层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0871-633134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龙庆路 17 号
联 系 人:杨师
电 话: 0871-65717606
电子邮件:6270044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