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城灾备机房IDC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城灾备机房IDC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EIEC-2020-ZM02-0244
3、招标内容:600个机柜租赁及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主机、存储、网络及安全等设备以外的基础设施、环境及相关运维服务,其中基础设施包括供配电、备用发电机、制冷、动环监控、安防设施、消防、机柜及PDU等,以及2条裸光纤专线租赁服务,机柜和裸光纤专线租赁期均为8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1.6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1.7.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7.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7.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1.7.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7.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7.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技术规范书星号条款
2.1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IDC)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承诺交付时提供符合GB50174-2017中A级机房标准的检测报告。
2.3投标人承诺在近3年内未发生银行业监管机构通报的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故障或事件。
2.4投标人提供的机房场地所属土地、建筑及机房基础设施(如:变压器、发电机、UPS系统、空调系统)等产权应为投标人自有产权。
2.5投标人须承诺并证明租赁机房场地与招标方亦庄数据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直线物理距离小于等于50公里。
2.6投标人提供租赁机柜所在机房场地与招标方亦庄数据中心之间双路由裸光纤专线租赁的承诺。须承诺每条上联线路需经不同物理路由连接至不同的汇接节点,并需保证线路全程无设备、线缆、管井等资源的重合现象。
2.7投标人承诺提供每条裸光纤线路经过的骨干节点的详细路径信息及路由长度。若招标方需对某一节点进行调整,投标人应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进行路由绕行等方式处理。
2.8投标人承诺2条裸光纤线路全程长度之和应小于220km,单条线路衰减不大于35db,单条线路网络时延不大于3ms。
2.9投标人提供的租赁机房所在园区规划机柜数量应在1.5万个以上。
2.10投标人承诺收到中标通知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客户定制化改造,交付招标方。同时提供准确的定制化改造周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及交付日期承诺。
2.11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0个自然日内实现裸光纤专线导通,同时提供准确的裸光纤导通周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及交付日期承诺。
2.12投标人承诺租赁机房交付时提供双路市电保障。
2.13投标人承诺提供的租赁机房具备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和安保视频系统,可在招标方丰台数据中心远程调阅和监控。
2.14投标人优先租赁给招标方整机房模块。对整机房模块机柜总数不为600个机柜的,可提供1个非整租机房模块,但应做相应物理隔离。租赁机房模块应在同一或相邻建筑物内。
2.15投标人提供的租赁机柜UPS系统采用2N或3N配置。
2.16投标人提供的租赁机房中UPS系统满载后备时间高于(含)15分钟。
2.17投标人每个租赁机柜配置两路PDU,每个PDU提供20路10A IEC 60320 C13插口。
2.18投标人提供的配电列头柜支路开关的最小安培数为32A,各个机柜可用电量功率应等于开关容量功率。
2.19投标人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投标人拟提供的租赁服务场地和基础设施自有产权发生转移、抵押或其他权益变化的,应提前书面征求招标方意见,并确保招标方租赁权益。
(3)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发售:
(1)标书售价:800元人民币/包。
(2)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网址https://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3)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3.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4)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邵晔、任宣兆
联系电话:010-52579315、010-52579248
E-MAIL: shaoye@ceiec.com.cn 、renxzh@ceiec.com.cn
(6)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城乡大厦背面,华图教育大楼旁边)8层第一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
邮政编码:100036
项目联系人: 吕先生
电 话:010-52579317、13581925112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朝阳区支行
行 号:4031 0000 5081
账 号:911007010000328971
电子邮件:luwei731@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