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5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就宁波分行外聘律师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分行外聘律师服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三、采购内容:外聘律师服务
四、入围候选供应商:
子包号 |
入围单位 |
中标价 |
一 |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60 % |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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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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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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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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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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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40 % |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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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20 % |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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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35 % |
浙江知仁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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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50 % |
浙江素豪(象山)律师事务所 |
诉讼类: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制定的标准的最低值下浮 50 % |
五、入围候选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六、公示期: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0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桃渡路120号
电 话: 0574-87950961
联 系 人:周元晖
代理机构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 系 人: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电子邮件:nbzg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