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2020年第一批)资格预审公告

2020-05-21来源:中国邮政网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2020年第一批)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编号:CG2020-03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2020年第一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服务入围(2020年第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6、服务期限:本项目入围有效期3年。

  7、服务地点:鹤岗市及所属市县

  二、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涉及法律咨询、法律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代收代缴欠款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缴欠款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受银行委托对贷款、信用卡逾期账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等与法律、金融或清欠等相关联内容的企业法人(包括其分支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对于营业执照上仅涉及法律咨询、法律信息咨询且不含有其他与金融、清欠关联的经营范围内容的需提供律师证或其他法律及相关从业资格证明材料(至少1份)或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咨询类代理协议。对于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律师证(至少3份);可以获取其注册资本信息的,其注册资本须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受托机构为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的,其总部须满足上述注册资本要求)。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为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不用提供)、开户许可证(若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必备的基础材料;

  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提供催收经验证明材料及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涉及清收欠款的机构签订的委托催收类协议或清收费用支付凭证、其他金融机构的清收欠款服务中标书、清收类代理协议或起诉判决书等与催收相关的经验证明材料。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应提供催收影像或留痕材料或各类执业证书(若有)等证明从业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有企业信誉材料。包含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企业在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不缴税证明材料(均需税务部门出具)或近6个月的缴税凭证),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证明企业信誉良好;

  7、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等具备信誉材料。需提供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个人信用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证明素质优秀;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存在涉黑涉恶及负面报道。提供在百度搜索查询公司内容的截屏(至少3页);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12、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年报需提供2019年度,季报需提供近两个季度的,月报需提供近六个月的;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公告期限:2020年05月21日-2020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与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对于营业执照上仅涉及法律咨询、法律信息咨询且不含有其他与金融、清欠关联的经营范围内容的需提供律师证或其他法律及相关从业资格证明材料(至少1份)或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咨询类代理协议。对于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资格证至少3份);

  (5) 开户许可证(若有)或开户基本信息表;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如为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不用提供);

  (7) 催收经验证明材料及催收实务经验材料;

  (8)提供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9)供应商企业信誉材料;

  (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等信誉材料;

  (11)不存在涉黑涉恶及负面报道。提供在百度搜索查询公司内容的截屏(至少3页);

  (12)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

  (13)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14)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15)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6)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只有成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资格预审地点: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业务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0451-84631674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6587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45050949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