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Z20057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委托,对该单位的邯郸市分行现金出纳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邯郸市分行现金出纳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招标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现金出纳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提供清分兼职管库工作外包服务,拟外包总人数13人,拟入围外包服务商1家,服务期限为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委托外包业务;以为金融机构提供外包服务作为其主业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2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管库、清分外包从业人员应具备《反假货币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
3.4具有金融机构提供现金出纳业务外包服务的经验。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得将现金出纳业务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4日至2019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3)从业人员《反假货币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及原件;
(4)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的承诺函;
(5)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
(6)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条规定的“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
(7)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
(8)现金出纳业务外包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7 日下午 14时00分,地点:省国资委招待处南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图书批发市场南行200米路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9号众鑫大厦
联系人:牛丽萍 联系电话:0311-67663083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楼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纪叶普 联系电话:15373948683
传真:0311-83835516 电子邮箱:xzzb@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