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城区网点及康平、法库支行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2020-01-14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城区网点及康平、法库支行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

  三、项目编号:LNSY20190867

  四、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城区网点及康平、法库支行武装押运服务

  五、最高限价:532万元/年

  六、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拟签订二年

  七、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城区网点及康平、法库支行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项目。由于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一轮及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沈阳市金融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18年版)》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四)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金融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8号

  九、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采前公示仅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公示期自2020年01月14日至2020年01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应载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馈。

  十、异议受理: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3165883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 系 人:郭先生、刘女士

  电    话:024-86136767 

  日    期:202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