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需要,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收单业务运行维护外包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收单业务运行维护外包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19PB010102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拟采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及所属支行收单业务运行维护外包服务,包括终端安装服务、耗材配送、商户培训、故障维修、风险调单、回访服务、受理商户投诉等运行维护工作。
1.2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5月31日止。
1.3本项目采购估算为人民币853万元(含税)。
1.4本项目划分为10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规模(含税) |
标包1 |
杭州 |
103.21万元 |
标包2 |
温州 |
130.21万元 |
标包3 |
嘉兴 |
80.70万元 |
标包4 |
湖州 |
46.98万元 |
标包5 |
绍兴 |
82.42万元 |
标包6 |
金华 |
134.00万元 |
标包7 |
衢州 |
50.62万元 |
标包8 |
舟山 |
47.38万元 |
标包9 |
台州 |
128.54万元 |
标包10 |
丽水 |
48.95万元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1个收单外包项目经验。
2.1.5投标人应具备中国银联认证的收单外包服务证书,或至少符合下列(1)至(6)条款所有要求(须提供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不得被银联卡收单外包机构信息平台列为黑名单或灰名单机构。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不属于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或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报送的不良外包机构名单范畴;投标人所申请的名称、经营范围、办公场所等必须与其所持营业执照一致。
(3)投标人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开展跨地区经营的,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1600万元。其中:以自有终端机具开展业务的,实收货币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元;开展跨地区经营的,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2100万元。
(4)投标人的外包业务(包括收入和成本)为机构的主营业务。
(5)投标人需有2名以上熟悉银行卡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外包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合规、业务、技术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与前述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二是从事银行卡业务或资金结算相关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6)开展跨地区经营的外包服务机构,其分支机构(办事处)应具备满足开展该地业务经营的经营场地、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持能力,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跨省经营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需跨三个以上省开展收单外包业务;开展省内跨地区及直辖市内跨地区经营的,需跨三个以上地区开展收单外包业务。
2.1.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银行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银行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④税务信息表、⑤文件发售登记表,共5项资料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hujy.zgtj@chinaccs.cn)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资料第④、⑤项资料须同时提供excel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格式下载地址:https://yunpan.360.cn/surl_y3vcjypYXEk。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2019PB01”):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623259379900008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华辰银座酒店四楼华洋厅(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342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和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杭州市百井坊巷87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
邮 编:300004 |
邮 编:100079 |
联 系 人:陆老师 |
联 系 人:李哲 张艺 朱静怡 |
电 话:0571-87335049 |
电 话:17857090758(朱静怡) |
传 真: / |
传 真:010-67668730 |
电子邮件:zhujy.zgtj@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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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网 址:www.bdebid.com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