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ATM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28来源:中国邮政网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ATM设备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ATM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XZB-2019-0987-026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1标段:广电运通品牌ATM设备(广电运通取款机、广电运通存取款一体机)维保;2标段:恒银品牌ATM设备(恒银取款机、恒银存取款一体机)维保;3标段:怡化及NCR品牌ATM设备(怡化存取款一体机、NCR取款机)维保;4标段:日立及新达通品牌ATM设备(日立存取款一体机、新达通取款机)维保,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5、预算金额(最高总限价):1标段:765.2万元;2标段:355.4万元;3标段:374.2万元;4标段:415.2万元。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且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7.2 投标人须具备所投标段中所包含的所有品牌的ATM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设备维保授权或原厂技术支持承诺函(适用于1标段、2标段,所投标段的ATM设备的制造商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7.5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7.6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⑦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投标人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7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ATM设备(所投标段中所包含的所有品牌的ATM设备)维保的业绩。

  7.8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

  7.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开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我单位在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4)所投标段中所包含的所有品牌的ATM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设备维保授权或原厂技术支持承诺函的复印件(适用于1标段、2标段)。

  5)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我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我单位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②我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我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④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⑤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⑥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⑦我单位(含我单位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我单位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我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业绩合同(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9、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13室(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云瑧世纪大饭店首层3号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45号)。

  12、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注: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2个标段。评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如投标人在前两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还将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聂帅鹏

  电 话:0311-86958907

  传 真:0311-87870162

  邮 箱:cxy1223@126.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9号众鑫大厦

  联系人:赵文静

  联系电话:0311-67109368

  附表1: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