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估算金额19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邮储银行常州市分行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其中第一标段常州市区法律服务;第二标段溧阳市法律服务;第三标段金坛区法律服务;服务内容:
2.1.1常规法律顾问部分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资料,进行法律检索;
(2)就招标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或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参加与招标人有关的会议、谈判、磋商、协商;
(4)协助招标人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5)草拟、审查、修改招标人有关法律文件;
(6)为招标人起草各类业务合同的相关模板,并对招标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合同进行审查、修改;
(7)就招标人在日常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出具律师函,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8)根据招标人经营管理情况及需求,向招标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9)为招标人提供专项法律讲座;
(10)每周安排一位律师在银行坐班半天,其余时间以电话、传真、邮件的服务形式为主。
2.1.2代理诉讼服务内容:
(1)代理律师事务所须指定专人负责我行不良资产及其他诉讼业务;接受特别授权处理相关诉讼事项。
(2)建立专门诉讼台账,每周核对诉讼进程,及时反馈诉讼情况。
(3)及时就诉讼中暴露出的各类风险隐患等向招标人提出完善建议。
(4)参加重大诉讼讨论,协助招标人进行相关决策。
2.1.3协助催收服务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3项目编号:JKZB-CZS2019006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项目地点:常州市区、溧阳市、金坛区。
2.6招标范围:常州市区、溧阳市、金坛区的法律服务
2.7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JKZB-CZS2019006-001)常州市区法律服务;第二标段(JKZB-CZS2019006-002)溧阳市法律服务;第三标段(JKZB-CZS2019006-003)金坛区法律服务。
2.9本项目最高限价:第一标段限价114万元,第二标段限价38万元,第三标段限价38万元。(均为含税价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10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标段取得分高的前6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选取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6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第二标段取得分高的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选取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4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第三标段取得分高的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选取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4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分支机构所属行政区域(常州市区、金坛、溧阳)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办公地点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房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所投标段属于哪个行政区域,就提供该行政区域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3.1.3投标人近三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须提供两名执业律师,必须连续执业且从事法律服务工作3年以上(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注册时间为准。)
3.2 其他条件: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3.2.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3.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3投标人(含授权此投标人的原厂)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3.5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3.3.6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7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投标人如不存在七条描述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6楼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单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600元,第二标段售价400元,第三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每标段一正四副,电子U盘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本次投标其他事项要求
7.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22800元,第二标段7600元,第三标段7600元),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银行帐户,且汇出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电汇时请在汇账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莫愁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帐号:932007010054228890
7.2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无。
7.3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云谷科技园3栋421-423室;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韩工、黄工;
电 话:025-52238038、18021977781;
电子邮件:zjjk2580@163.com。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519-68765256;
电子邮件:/。
201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