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税务咨询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30来源:中国邮政网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税务咨询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税务咨询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LTC-197ZQ314G170

  3、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纳税管理,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使税务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日常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降低分公司的纳税风险。拟通过聘请专业税务咨询代理机构协助黑龙江分公司税务人员及时了解事实要闻、法规新政及相关税法动态,提供税收基本知识、税务会计处理建议;协助黑龙江分公司管控税务风险,应对税务稽查,针对特定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专案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专业建议。

  4、招标内容:

  4.1 以税务顾问的身份提供税务专业咨询服务。顾问团队派出人员,应具备税务专业知识,且有过金融行业项目从业经验,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提供涉税服务。

  4.2 及时推送行业时事要闻、税务新政法规等,以便第一时间了解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掌握行业动态;

  4.3 提供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政策法规、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服务;

  4.4 管控税务风险和应对税务稽查进行指导;

  4.5 税收筹划,合理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维护合法利益;

  4.6 提供在办税实务方面及与税收相关的会计处理方面的咨询;

  4.7 进行税法知识的培训(一年1-2次),通过案例普及税法和税务知识;

  4.8 进行涉税咨询辅导,并根据相关信息和实际情况协同研究涉税事项;

  4.9 自营改增以来的各年度税务申报、税务账务处理核查,并提出相应整改、调整措施。

  4.10 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11 合同终止前1个月内开展一次全年税务咨询问题情况反馈。

  4.12 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注:(1)本项目划分为1个分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7万元/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组织。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服务。

  5.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投标人须提供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规范书部分,经投标人所在公司的法务部门或相关部门法审通过,并对商务规范书部分无异议的书面声明。

  5.6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转让的;

  c.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f.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加盖公司公章的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获取时)(加盖公司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印章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司公章的原件)。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凡购买文件时出示材料合格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号每套售价500元(PDF扫描版),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现场递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邮保险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49-9号二楼小会议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451-87169627

  电子邮件:358561716@qq.com

  招标代理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28

  项目联系人:吴罡

  电    话:0451-82367132转8701

  招标文件获取电话:0451-82367062

  电子邮件:glzb1862@163.com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

  行    号:104261003401

  账    号:168950715311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