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行
二、采购项目编号:DQCG-2019048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庆市分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采购价格(元):120万元/年,三年合计360万
券种 |
服务费 |
备注 |
人民币壹佰圆券、伍拾圆券 |
20元/捆 |
每一百张钞票为一把,每十把为一捆,暨每捆一千张钞票 |
人民币贰拾圆券、壹拾圆券、伍圆券 |
15元/捆 |
每一百张钞票为一把,每十把为一捆,暨每捆一千张钞票 |
人民币壹圆券及壹圆以下各券种 |
10元/捆 |
每一百张钞票为一把,每十把为一捆,暨每捆一千张钞票 |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 |
履约地点 |
服务期限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庆市分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叁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项目)。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因业务需要,需对我行待缴存发行库款项在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场地内进行清分复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与中晟汇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5日签订的“社会化情分业务外包合同”中的第二条 甲方根据辖区内商业银行自身业务需要及请求,将人民币清分业务及相关业务交乙方进行代理,中晟汇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钞票处理中心唯一签约驻场企业,大庆市中晟汇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本地分支服务机构。,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大庆市中晟汇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5-6号万达广场2#写字楼2013
年 10 月 2 日 止。
内,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37号四楼庆基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59-6150065/13836924256
电子信箱:qingjidaili@163.com
代理机构帐户名称: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帐号:563010100100130557
(二)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行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9号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459-6681699
传 真:0459-6681699 邮编:163000
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