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市行机关及支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市行机关及支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ykfm2019-c38
3、 项目概述及招标内容:包含市行及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食堂服务和送餐服务。
共划分5个标包,一包:营口市分行本部、二包:开发区支行、三包:盖州支行、四包:大石桥支行、五包:老边和营东支行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授标原则:兼投兼中。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号 |
项目 |
一年服务费用上限(单位:元) |
1 |
营口市分行本部 |
344336 |
2 |
开发区支行 |
134254 |
3 |
盖州支行 |
134254 |
4 |
大石桥支行 |
134254 |
5 |
老边和营东支行 |
60000 |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服务供应商应为餐饮管理公司,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批发兼零售,且注册时间满2年。
4)服务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8月27日13.00-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39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17-3286009
招标代理名称: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营口银行道口北450米)
项目联系人: 张鑫 电 话:0417-2952590
银行信息(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