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全辖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2019-06-14来源:中国邮政网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全辖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LNCY201903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合同包1省分行机关与沈阳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1

  沈阳市鑫宇航进口汽车维修中心

  378,898.00 

  2

  沈阳泰和诚达贸易有限公司

  395,251.00 

  3

  沈阳古馆东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358,107.00 

  4

  辽宁九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46,220.00 

  合同包3抚顺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1

  抚顺市全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308,439.20 

  2

  抚顺市皇鑫名车维修中心

  412,813.00 

  3

  抚顺鑫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22,833.00 

  合同包5 丹东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丹东市振兴区乐途汽车维修中心

  345,752.00

  2

  丹东天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30,778.00 

  合同包8阜新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阜新市细河区祥宇永顺汽配维修中心

  245,422.00

  2

  阜新永生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187,581.205

  合同包12 葫芦岛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葫芦岛市鑫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44,483.60

  2

  葫芦岛市龙岗区鸿雁汽车修配厂

  351,860.90 

二、中标人如下:

  合同包1省分行机关与沈阳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中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1

  沈阳市鑫宇航进口汽车维修中心

  378,898.00 

  2

  沈阳泰和诚达贸易有限公司

  395,251.00 

  合同包2 鞍山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鞍山市铁西区东宇汽车维修保养中心

  348,456.00

  合同包3抚顺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中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1

  抚顺市全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308,439.20 

  合同包4 本溪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本溪正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64,390.00

  合同包5 丹东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丹东市振兴区乐途汽车维修中心

  345,752.00

  合同包6 锦州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锦州车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48,045.00

  合同包7 营口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营口市站前区安顺汽车修配厂

  336,193.00

  合同包8阜新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阜新市细河区祥宇永顺汽配维修中心

  245,422.00

  合同包9 盘锦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盘锦市大洼区丰邑汽车修配厂

  341,045.00

  合同包10 铁岭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铁岭奥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44,387.00

  合同包11朝阳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朝阳恒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331,173.00

  合同包12 葫芦岛市分行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最终总报价

  1

  葫芦岛市鑫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44,483.60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24-82240592-60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

  1008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办公电话:024-8224059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