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备[2017]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标代理人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事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与院士路口民和扬帆广场主楼;
建设规模:装修总建筑面积3185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8900万元;
招标控制价:30979658元;
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约定范围内的装修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壹级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投标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高新区(以资格预审开标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4)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后,招标代理人将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入围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11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5月5日至 2019年5月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www.gaoxi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在上述期限内成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www.gaoxin.bidding.gov.cn/)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www.gaoxin.bidd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www.gaoxin.bidding.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 0574-87187966 )。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5月15 日9时00分。
资格审查会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7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www.gaoxin.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大厦1918室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7楼
联系人:黎晖 电话:0574-87306147 传真:0574-873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