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4-1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日常采购项目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现作为招标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日常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日常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人委托的代理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提供支撑服务。

  二、服务期限

  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当日,委托人已经委托但尚未招投标结束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服务至相关项目结束为止。委托期满,如合作双方无异议,经协商一致,服务可自动延续一年,最多延续三次。

  三、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单位(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应保证在中标后,招标人有采购项目时,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投入的招标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2人。

  4.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为大型企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经验情况(须提供2017年至今为其他企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有骗取中标的;

  (7)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包括招标及非招标方式)等全部服务内容的相应专业力量,提供加盖公章的“服务质量承诺书”。

  8.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 2019 年 04 月 12 日至 2019 年 04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南开区黄河道虹畔大厦)8楼领取招标文件。

  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参与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虹畔大厦B座8层)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虹畔大厦B座8层        

  联 系 人:何 姣                                  

  电    话:022-27569108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