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2019年教育培训服务项目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CITCC-ZJ19PB0101004。
2.2项目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2019年教育培训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
2.3服务地点:按照具体项目订单中规定的地点。
2.4项目性质:服务采购,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集中资格预审结果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6月31日。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各类专项培训、现场辅导等教育培训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各标段规模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内容 |
预算规模(含税) |
标段1 |
精英式培训 |
为采购人辖内管理人员、精英人员培训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对象主要为管理类或精英式提升类培训培训地点不限于浙江辖内,需要安排在国内高校培训。 |
415万元 |
标段2 |
实战型培训 |
为采购人辖内实战型培训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对象包括销售类、专业类、操作类等。 |
395万元 |
2.8同一申请人可同时申请2个标段,最多仅可通过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得同时参加后续同一具体项目的询价或竞争性磋商。
3.1.3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培训或企业管理咨询。
3.1.4申请人须承诺后续具体项目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6申请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6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邮储或其他企业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或产品在中国邮储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各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详见下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
标段1 |
精英式培训 |
3家及以上 |
3家 |
不足3家 |
本标段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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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实战型培训 |
5家及以上 |
5家 |
不足5家 |
本标段失败 |
4.2初步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标准,对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集中资格预审。
4.3详细审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少于各标段规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的,该标段失败;
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等于各标段规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的,该标段申请人均通过集中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各标段规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的,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详细审查标准对个申请人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4采购人将与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后续根据实际培训项目需求,通过询价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签订合作协议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具体的服务商和价格,签订具体的需求单后进行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相应标段的具体项目。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3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①至⑤项资料于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hangyi05@citcc.cn)购买采购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④税务信息表(需提供:a可编辑版本;b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填报 |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
1 |
开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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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
2 |
开票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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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街道XX号 |
3 |
开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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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区号-电话)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5 |
开户银行 |
|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为全称,不得缩写或简写 |
6 |
银行开户户名 |
|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
7 |
银行账号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8 |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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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全面) |
9 |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 |
10 |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寄邮件通知) |
备注: (1)本表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发票时所需的信息。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供应商的发票接收人,供应商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电子普通发票。 (3)由于供应商提供开票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或保证金无法退回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⑤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需提供:a可编辑版本;b签字后的扫描件),格式如下: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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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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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2019年教育培训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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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ITCC-ZJ19PB010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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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收(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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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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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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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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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款发票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姓名+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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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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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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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5.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需对公账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培训资格预审”):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401011370000010083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5.5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杭州华辰银座酒店四楼华洋厅(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342号)。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百井坊巷87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300004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 系 人:李哲 张艺
电 话:0571-87335049 电 话:17701323166(张艺)
传 真: / 传 真:010-6766873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ngyi05@citcc.cn
网 址: / 网 址:www.bdebid.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40101137000001008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