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日常账单制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含税),服务年限贰年;
范围:(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采购方指定场地使用连续纸激光打印机完成账单打印和使用高速针式打印机完成多联连续纸专用单据(60克,单幅连续纸)打印,然后通过连续纸邮简机将连续纸账单折叠制作成可装入信封的邮简,连续纸月打印量约100万件,连续纸邮简制作量约70万件,多联单月打印量约2万件;(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成交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备打印60克单据以及连续纸邮简服务成功案例(案例需提供合同)。
(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意参加的响应者,请于2019年3月22 日至2019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我方用于联系的电子邮箱为:5658555@qq.com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4月8日
(2)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
(3)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通大厦2楼1号会议室
(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1)磋商时间:2019年4月8 日
(2)磋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通大厦2楼1号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通大厦2103室
邮 编:518048
联 系 人:汤小姐 电 话:0755-83882915
杨先生 电 话:0755-83490582
电子邮件:249171768@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