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对账单制作和寄递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对账单制作和寄递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YZGZ-19-007
3、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为对账单制作和寄递服务的采购,采购估算金额140万元/年。
(2)服务时效:
对账单投递时效:主城九区(渝中、南岸、江北、沙坪坝、大渡口、渝北、巴南、北碚),每月从我行获取数据后6日内送达客户;非主城九区,每月从我行处获取数据后9日内送达客户。
(3)对账单回执回收时效:
①银企重点账户:原则上每月25日前收回率须达100%并全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确无法送达的,可延期至每月月末日前送达。每月月末日后送达的,按无效服务处理。
②银企普通账户:原则上每月月末日前收回率须达100%并全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确无法送达的,可延期至次月5日前送达。次月5日后送达的,按无效服务处理。
③内部账户:原则上次月5日前收回率须达100%并全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确无法送达的,可延期至次月10日前送达。次月5日后送达的,按无效服务处理。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能够出具妥投手续,证明内部账户对账单已送达甲方客户的,属于按甲方要求仅妥投不收回回执服务,视同收回对账回执计算回收率。
3)交货地点:将物资配送至需求方要求地点(乙方须承诺配送到40个区县支行的指定地点,需免费送货上楼)。
4)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采购实施完成并签订合同为止,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为对账单制作和寄递服务的采购,采购估算金额140万元/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对账单制作投递(回收)8.25元/笔,对账单制作投递(未回收)4元/笔。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注: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果已经是三证合一,则只需要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以下四项之一证明文件均可: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
4.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信誉声明
2015年1月1日至今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注:提供2017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税收必须是全年12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支付凭证的复印件,社保必须是全年12个月的支付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所有人员参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为省级及以上大型商业银行提供银企对账单制作及寄递服务业绩1个。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订单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技术要求
投标人承诺能为我行提供对账单及对账单回执上载有符合我行规格且我行系统可识别的二维码标识,二维码标识必须包含以下七项要素:
1.票据类型 ( 对账单类型为A0036 )
2.对账单编号(原没有编号,暂定为8位日期加8位流水号做编号,共16位数字,需要和对账单系统人员确定);
3.账号数;
4.主账户项 (数量由2确定);
5.子账户项(数量与主账户项一致)
6.对账日期;
7.金额(因为多账户分别都有对应的金额,所以会有多金额情况,采用‘-’进行分割,数量与主账户项一致)。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本次项目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要求的各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后审。
2.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复核,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4.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在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50元后2日内寄送。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1000元/套 (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4日9:30至10: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楼2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邮政编码:401122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电 话:023-61896770
10、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重庆观音桥支行鲤鱼池分理处
行 号:105653008029
账 号:50001063800059888888
电子邮件:2792311679@qq.com